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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情人们进入热恋,并且两人的情感达到了相当的程度时,彼此的亲热举止会越来越大胆、放肆,以至发展为要求性交。从男女的生理、心理角度来看,这是正常性行为过程的必然趋势,但就传统的社会观点和对爱情的责任感来说,这样做是不道德和轻率的。因此,在热恋中对异性在性爱方面提出的非份要求,既不要如遇猛虎,又不能听之任之。
如果他不听规劝,坚持要那样做,那么你可以声色俱厉地对他说:“请自重!”同时告诉他,爱情是双方自愿的一种感情融合,任何一方强加于另一方的行为,都是对爱情的亵渎,希望他能保持理智,不要让感情冲动泛滥。虽然这些冲动可以理解,但是对他的行为表示遗憾。假如他不尊重别人,那么他自己也别想得到尊重。如此一番柔中有刚的话,不得不使对方打消念头,哪怕他当时心里很不高兴。许多人事后常会为此对你油然而生敬意,所以你不必害怕当时他的态度,有时他会扬长而去,就让他去,千万不要追,不出36小时,他会低着头来见你。如果他一去不回,那也不必为此惋惜,这种人不回头也罢。 如果你经过上述种种努力,他仍然一意孤行地要求做你不愿意的事,或者采取各种手段对你软硬兼施,或者海誓山盟,甜言蜜语,甚至动手动脚以挑起你的性欲,那么你千万要警惕,这种男人往往是肉欲主义者,大多没有爱情可言。要设法尽快离开他,与这种人相处,本身就是一种冒险,即使婚后,也是寻花问柳之辈。 然而,如果你因一念之差,或主动或被动地与恋人发生了性关系,那么事后没有必要过多地自责和埋怨,不过需要冷静地回忆一下失身的经过,从中吸取教训,不再明知故犯,既不要因“反正是他的人了”而放纵自己,也不要觉得自己失去了贞操,而产生种种自卑感。一个人是否纯洁,不在于她是否是处女,而取决于她的思想与人生观。 |